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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打击期货类非法集资系列宣传之一:私募基金基础知识
来源:k1体育科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  点击次数:6289  |  【字号:

防范非法集资系列宣传之一:私募基金基础知识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余,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私募基金要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等。

    一、私募基金特征

    —是募集对象和方式。基金只能面向特定对象募集,包括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禁止通过媒体、网站、短信、公告、布告、传单、会议、讲座等公开方式,以上线发展下线等公开方式,以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募集。

    二是募集条件。必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固定回报。依法处置私募基金损益,投资利润按照法律和约定分享,投资损失按照法律和约定分担。采取股份制公司设立的,投资人数不得超过200人;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投资人数不得超过50人。

    三是募集基金管理。除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外,私募基金应由商业银行进行托管,在托管银行开立账户,核算基金募集和基金投资,并接受托管银行监管。四是私募基金投资。私募投资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及其衍生品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是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投资,一般为中长期股权投资。

     二、私募基金组织形态

    1.契约形态:私募基金可以采取与我国公募基金相同的契约形式。存在着私募基金投资人及其组成的持有人大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有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托管机构订立信托契约,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私募基金,向投资人募集并负责投资管理,托管机构按照契约保管资产和会计核算。私募基金资产与管理机构和托管机构财产独立。

    2.公司形态: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的股东,基金的重大事项和投资决策由公司董事会决定。3.有限合伙:这是国外最常见的形态。由发起人担任一般合伙人,投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在法律上,一般合伙人需承担无限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以投资额为限的法律责任。一般合伙人也扮演基金管理人的角色,除收取管理费外,依据有限合伙的合同享受一定比例的利润。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修改后,已允许出现有限合伙的形式。

     三.私募基金相关管理规定

    《中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投资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业协会备案。非公开募集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及其衍生品种。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中国投资基金业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基金业协会可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实施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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